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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四个车主”的肇事逃逸案 ~ 肇事现场没有有利证据,嫌疑车辆被卖了四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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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交通安全 来源:内蒙古公安厅交管局

2018年10月24日13时59分,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交管大队接到110指令:在兴和县移民区西路与兴旺街交叉路口,一辆黑色越野车撞倒一辆电动车后逃逸,电动车人受伤严重。接到110指令后,大队事故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,并与大队指挥中心联系,争取第一时间将车辆逃逸路线锁定。随后民警在监控录像中将事故车辆锁定,但是由于肇事车辆逃离现场速度很快,卡口监控未能拍到其车牌号码。于是将监控视频一帧帧回放,终于卡住相对清晰的一帧,将肇事车辆车牌号拍到。

事故民警确定了肇事车辆车主信息后,与车主联系,得知这辆车已经卖出去了,根据车主提供的买车人信息,民警又一次拨通了电话,然而发现,车辆已经被再一次卖出。经证实,这辆车于2017年出售,事故中队民警开会讨论,确定侦破方向,经多方追查,肇事车辆蒙A牌号黑色雪佛兰牌小型越野车被买卖四次,确定最后的车主为侯某。信息确定后事故民警立即在公安网上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查证。经查发现,侯某为兴和县大井洼村的居民,于是,民警立即联系了大井洼村的村支书,向其了解侯某的情况。

在村里没有找到侯某,民警迅速联系大队指挥中心,锁定肇事车辆逃逸路线,发现在出入县城的卡口监控都未拍到肇事车辆,断定肇事车辆还在兴和县县城内躲藏。民警又查询了侯某的开房信息,发现他在兴和县的某一处宾馆居住,于是来到这个宾馆,发现侯某已经离开。

民警没有松懈,在继续调查侯某的行踪时,嫌疑人侯某迫于压力,于2018年10月24日22时40分到兴和县交管大队投案自首。侯某对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,经侯某交代的藏匿肇事车辆的地址,民警在兴和县移民区东路锦绣龙城小区将涉事车辆找到并扣押。

每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结果都是惨痛的,此案中的受害人头部外伤,右小腿粉碎性骨折,做完腿部的手术后,他自己家里已无力再为他支撑昂贵的医药费,他只能靠药物在家里休养。肇事者的赔偿费还没有支付。

 

 

交警提示

二手车市场日益兴起,购买二手车,过户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。法定的过户程序,不但能给买卖二手车的双方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做有效地分割,还能帮助买车的人检查出车辆潜在的问题。车辆买卖后,如果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,卖方仍对该车拥有所有权,买方充其量只得到了使用权,一旦发生事故,对买卖双方都有不利影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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